学校电脑房里,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对我说:“你好,我叫李寻欢。”还真有人叫李寻欢?记住这个名字是因为小李飞刀这部电视剧。我不知道是巧合还是特意的重名。不过小李飞刀是一个侠客,李寻欢也绝不是个等闲之辈。当然,我是先被李寻欢的外表所深深吸引的,他的眼睛非常明亮,两个亮晶晶的光点,在他的眼里像两簇闪闪的火苗,镶嵌在深幽幽的黑色眸子中央,似乎让人看着看着就会深深地陷进去。第一次见他,我望向那双幽幽的眼,自此留下了深深的记忆。他说要送我回家,露出了一排贝齿。是的,贝齿,这个词用来形容他的牙齿的白而整洁是再恰当不过的。我喜欢整洁的男子,李寻欢就是这样的男子。他的头发修的很短,清爽的乌黑而润泽。白色的领子翻在浅色的休闲西装外套领口的边缘。没有理由的,就由了他送自己回家。这样的事情是不合常理的。我讨厌第一次见面就色急地送女孩回家的男人。可是,李寻欢是个例外。它给人的感觉完全是一个清新的形象。好像是一个认识了多年的老友,好像是一个等待了许久的故交,说不清楚那一刻的感受。允许他送我回家,我是心甘情愿的。到了家门口的时候,他才很不经意地又提到自己的名字—李寻欢。“你记住我叫李寻欢了吗?”他问。我怔了。因为这个名字我是早就有所耳闻的。传奇的名字,传奇的人物,还有那跟随而来的传奇的流言。这样的一个人竟然现在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。强装了镇定,我“嗯”了一声。他还留下了他的地址给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