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深夜十一点,忙完一切的他打来视频,一打就是通宵。起初我并不觉得这种形势的爱情有什么不好,直到我频繁在网上看见别的女孩晒与他在游戏里和线下的暧昧互动。他说只是工作。终于在第十次他爽约,留我一个人在约定地点的时候,我提了分手。理由千篇一律,却足够清晰明了。“我们不合适。”那时候的他在一千公里外的赛场上,近乎孤勇地迅速完成比赛,失态的模样被各大平台争相报道。最后连采访都没接受,订了票就直奔我家。他红着眼睛求我不要分手的时候,我心软了。长期生活在冬日里的人,是无法拒绝暖阳照耀的。那之后我开始积极接受心理治疗,一周一次的频率让我学会怎样去对一个人好。我逐渐变得体贴温柔又讨好。甚至连同事都说,好像我身上的那股冲劲消失了,变成了娇滴滴的小女人。是啊,谁还记得我是那个曾经从血海里杀出一条路回国的战地记者呢?我知道沈煜在想什么,轻轻回他:“这次是真的。”他又笑了一下,带着点风雨欲来。“别闹了,你明明知道我的工作性质难以避免。”我知道,他虽然是电竞选手,却因为一张脸出圈。靠着这张脸,他几乎算是挤进了半个娱乐圈。而我作为他的女朋友,不应该这样不识趣。“给我一个理由。”他冷冷道。不够爱时嫌我冷淡的是他,全心全意后嫌我不懂事的也是他。好像我只需要做他的提线木偶。“还是那句话,我们不合适。”空中的气息停滞了,男人咬着牙:“可上周我们在洲际酒店的时候,你的身体可不是这么说的。”那天他在隔壁城市参加总赛,一度摘下年度vp,我为了庆祝特意煲了汤开了四小时车送到酒店门口。然后从很多角度欣赏了落地窗外城市的风景。直到外面忽然下起了狂风暴雨,他的手机接连不断地响起。电话那头的女声带着惧意,她说她最怕打雷。他握着手机靠在床头,低声安慰她,偶尔笑着讲两句暧昧的玩笑话。我就这样看着他们聊了近一个小时。直到心中的最后一点东西消弭。我一直不是一个很会表达自己情绪的人,只是看着眼前一片粉红淡声:“其实你没必要做这些。”比起粉色,我更喜欢车内原本的深灰。比起他的专属副驾,我更希望做那个能正大光明坐他身边的那个女人。可是他必然做不到,都是成年人,在利益面前,计较私欲的那方会变得不懂事。更何况我还大他6岁。所以真的没必要。沈煜的声音在安静的车厢内响起,不紧不慢。“庄觅柔,别仗着你是我女友,就频繁让我热脸贴冷屁股。”少年感的五官盈着几分朝气,却像是警告。“我的耐心有限。”我想起童朵的手不小心碰到发烫的瓷碗,他飞快地抽取湿巾帮她降温,还揉揉对方头顶的模样。